玉林狗肉事件應該如何解決?不妨參考“美國活雞”事件

http://americanairductva.com/ 2014/6/28 12:03:24 瀏覽次數:587 信息分類:食品飲料 編輯:素萍
廣西玉林市“狗肉節(jié)”引發(fā)各地關注,甚至國外媒體對此也多有關注。很多報道表示,在21日晚上,玉林市江濱新民路附近的狗肉館,幾名愛狗人士與當地食客發(fā)生沖突,導致一名食客嘴巴處流血。沖突雙方被警方迅速帶離,圍聚人群已散去。這個現場的沖突爭端看上去是被警方制止了,但由于爭論本身并沒有得到必要的權威仲裁,很可能再度爆發(fā)類似的沖突。

    廣西玉林市“狗肉節(jié)”引發(fā)各地關注,甚至國外媒體對此也多有關注。很多報道表示,在21日晚上,玉林市江濱新民路附近的狗肉館,幾名愛狗人士與當地食客發(fā)生沖突,導致一名食客嘴巴處流血。沖突雙方被警方迅速帶離,圍聚人群已散去。這個現場的沖突爭端看上去是被警方制止了,但由于爭論本身并沒有得到必要的權威仲裁,很可能再度爆發(fā)類似的沖突。

    在“狗肉節(jié)”爭議的問題上,似乎存在著兩種誤解,,爭議可以由爭論雙方的“說理”來解決,第二,如果雙方說不攏,產生肢體的或更嚴重的沖突,那么,就必須由警方來解決。
    其實,在動物保護問題上,民眾因不同觀點而產生分歧和對立的情況在許多國家都很常見,而有效解決爭端要依靠的是法治程序,而不是警察。 例如,2011年9月30日舊金山灣區(qū)的《奧克蘭論壇報》報道,里奇蒙市農貿市場的一位攤主萊蒙·楊(Raymond Yong)出售活雞遭到動物保護人士的抵 制。他們運用的是倫理的理由:攤主把雞裝在貨車籠子里運送到市場,使雞“處于不和非人道的境地”。而且,顧客買了活雞回家以“非” 的方法殺雞,造成了雞的極大痛苦,更是一種“無辜傷害”。他們向市長麥克拉夫林的電子信箱發(fā)了1000多個郵件,要求市政府采取行動,禁止出售 活雞。
    萊蒙·楊的顧客大多數亞裔,他們主張允許賣活雞,他們的理由是:選用活雞為食品是他們的民族飲食文化傳統,活雞比超市買來的雞更新鮮, 味道也更好,更有利于食品健康。這些理由既是實用的(新鮮、味道好、健康),又是倫理的(應該尊重多元文化,人有追求健康的權利)。
    單憑雙方的辯論,是誰也說服不了誰的,因為他們運用的理由并不相同,各方說了自己的理由,但卻無法有效反駁對方的理由。這是公共辯論經 常會發(fā)生的情況,正因為如此,公共說理總是在討論問題,而未必總是能解決問題。
    一般來說,解決問題是指雙方達成統一的看法,這就需要一方能改變看法,接受另一方的看法,或者雙方都適當轉變一些自己原先的立場。這種 情況只有在熟人間的對話說理中才有可能發(fā)生,而在公眾辯論中極少發(fā)生。絕大多數的公共爭議都需要放在一個外在于爭議的仲裁機制中才能得到結 果。
    在這種情況下,市議事會討論了爭議,結果以4比2的投票表決通過對萊蒙·楊的禁售活雞決定。雖然贊成賣活雞的一方不滿意這樣的裁決,但由 于市議事會的成員都是由市民投票產生的,他們根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作出的決議具有社群公認的仲裁權威。不滿意的一方可以通過法治渠道,繼續(xù) 為爭取自己的權益而陳述自己的理由。如果有必要,可以把官司一直打到法院。
    里奇蒙市“賣活雞”的爭議沒有上訴,這不是因為贊成賣活雞的一方完全沒有理由,而是因為在今天的美國社會里,動物保護已經成為大多數人 接受的觀念,因此也成為一種比較容易被公眾接受的說理。相反,與動物保護不符的要求也就變得更難有說服力了。
    社會觀念是在變化的,人們以前把象牙制品當作珍貴的物品、因溫暖、舒適、而喜愛皮草、把虎骨、魚翅、熊膽、熊掌當作滋補珍品,活體 動物用作化妝品和藥品試驗也被當成天經地義的事情。如今,由于動物保護觀念的增強,許多人不再追求這些東西,即使是仍然還在追求的人們,也 都至少知道別人有反對他們的理由。
    由于人類有了動物保護的良好價值觀念,社會變得更文明了。反過來說也是一樣,社會越文明,好的價值觀念就越容易占上風。認可好觀念的人 越多,社會文明的程度也就越高。在好觀念沒有力量,錯誤觀念占上風的地方,往往就有較多的惡行在發(fā)生。有報道說,玉林市有賣狗者當眾虐待、 殘害狗,以此為要挾,逼迫愛狗者高價買狗,就是一種文明社會應該譴責的惡行。虐待狗與殺而食之之間不過是一步之遙,殺狗吃狗肉也許是的 “傳統文化”,但如果它與保護動物的新觀念不符,那么,應該改變的是傳統,而不是這個能讓社會變得更文明的新觀念。

火爆云展-線上糖酒會,永不閉幕的糖酒會
微信公眾號
山東益達食品有限公司
濟寧維真食品飲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