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網店不得標稱“市場價”

2014/12/1 10:09:40 閱讀數:559 信息分類:食品招商網 編輯:超杰

    目前,上網似乎成為一種潮流,尤其是女性淘寶時,購買食品飲料或是服裝衣飾網上標價真的是市場“價”。日前,國家工商總局發(fā)布《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要求網絡商家在無依據或無從比較的情況下,不得標稱“市場價、出廠價、批發(fā)價、特價”等,且商家不得虛標促銷商品或服務價格。
    記者獲悉,該消息傳出后市民普遍叫好。熱衷網購的市民姚小姐接受采訪時稱,確實應該管理!疤詫毺噙@種事了,很多商品都寫上跳樓價、批發(fā)價,但是否真是如此,顧客根本無法判別。”

    按照姚小姐所說,記者在淘寶上搜索“價”字樣,顯示共14.91萬件商品。幾乎涵蓋服裝鞋帽、數碼、食品、建材等所有商品分類。記者隨意點開一件價值278元的T恤,該商品在無任何比較下,被標注上“品質價格”字樣,但記者搜索同款商品時,另一淘寶商家所售的該T恤僅為168元。同樣,記者搜索“出廠價”、“廠家批發(fā)價”等字樣,顯示商品均上萬件,甚至有同一件商品的“出廠價”相差百余元。
    對于《規(guī)定》叫停濫標“價”的行為,贏得市民拍手稱贊的同時,也有市民希望出臺相關舉報途徑。
    市民王小姐就曾吃過輕信“價”的虧。今年4月,她曾購買一件價值39元的短裙。據其介紹,商家稱做特惠活動推出全年價,商品原價499元,現價39元。但收貨后王小姐發(fā)現服裝質量極差,看起來就像幾十元的地攤貨!皯撎峁┡e報途徑,且有處罰規(guī)定,讓消費者有途徑維權,也讓商家不敢隨意欺騙消費者!蓖跣〗阏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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