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色澤鮮艷又飽滿的炒花生米竟然是經過添加劑處理而成的,并且這種添加劑食用過多還會有致癌的危險,近日,河北省一家炒花生攤主被揭發(fā),已獲刑被判1年2個月。
在有人舉報后,相關部門對楊學良的攤位及其加工窩點進行查抄。楊學良昨日在門頭溝區(qū)法院受 審,并當庭被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紅色痕跡露出馬腳
楊學良今年50歲,河北人,初中畢業(yè)后在家務農,2005年來京,同妻子一起在門頭溝區(qū)東辛房東街附近的鑫源市場經營干果攤位。楊學良的案發(fā)源于群眾的舉報。2013年10月17日,接到舉報的門頭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單位執(zhí)法人員來到永定鎮(zhèn)萬佛堂村楊學良的加工廠內進行突擊檢查。
執(zhí)法人員在院內煮制花生米的鐵鍋周圍及污水井內發(fā)現明顯的紅色痕跡,隨即將150公斤已加工完畢的花生米和一個寫著胭脂紅添加劑的包裝瓶進行查扣。 經檢驗,這些紅色物質為羅丹明B。據加工點的工人介紹,他們每天煮花生米時,老板楊學良都會往里加一些紅色的東西,工人們一直認為這是老板的獨門秘方,也 沒敢多問,加工好的花生米被送往鑫源市場的攤位上銷售,楊學良的妻子負責盯攤。
檢方指控楊學良在炒制花生米的過程中非法加入羅丹明B,其行為已經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于指控,楊學良表示認罪。
神秘客戶提供原料
昨天庭審中,楊學良告訴法官,自己起初并不知道什么是羅丹明B,還是一個大客戶把原料給他,讓他按要求使用。楊學良說,2012年9月的一天,一男顧客 給了他一包紅色粉狀物,讓他幫忙炒制“上色”的花生米,“那瓶子上寫著‘胭脂紅復合料’,我知道可能是添加劑,不過我也沒多問。”楊學良回憶,他一共給這 個男顧客炒過3次,共300斤左右。
眼見使用這種紅色粉末炒出來的花生米確實比沒用的顯得好很多,“炒好的花生米顯得更飽滿紅潤,還能把霉變的地方遮住”,楊學良也動了心思,并在2013年國慶節(jié)期間,用剩下的添加劑炒制了300多公斤花生米,送到自己的攤位上銷售。
記者了解到,楊學良始終無法提供男顧客的聯系方式及其他有用信息,因此辦案人員也未找到此人。而由于楊學良堅稱妻子并不知道他用添加劑炒花生米,因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檢方決定對其妻不予起訴。
當庭被判1年2個月
檢察機關指出,除非法加入羅丹明B外,楊學良還存在沒有加工執(zhí)照、超范圍經營的情形。楊學良在炒制花生的過程中加入羅丹明B,目的是為了更好銷售,而非 贏取暴利,主觀惡性較輕,同時楊學良的認罪悔罪態(tài)度也較好,因此建議法院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其一年六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
楊學良的辯護人則指出,楊學良在加工時并不明知所加入的是羅丹明B,也不知道其危害性,不具有顯著的主觀惡性,因此建議法庭適用緩刑。
昨日經過短暫的休庭,法庭當庭宣判,楊學良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楊學良表示沒有異議,不再上訴。
為了花生米有良好的賣相,添加具有致癌性的工業(yè)原料羅丹明B,生產并銷售,對于不良商販們的這種行為,不僅是對消費者的不負責任,更是對廣大社會的不負責任。確保食品安全,還得依靠法律法規(guī),一旦觸犯,必將嚴懲。